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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一男子将占位车辆丢入河道:“我赔得起!” 警方通报

福建一男子将占位车辆丢入河道:“我赔得起!” 警方通报

#男子将占位车辆丢入河道 警方通报#由于私人车位被占,车主在联系不到对方的情况下,直接叫铲车把被占的车扔进了河里。这是11月19日晚发生在福建福州的一幕。目击者称,被扔进河里的车辆已被打捞上来。

11月20日,福州市公安局苍山分局发布情况通报:

2022年11月19日23时许,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,称其停放在仓山某小区地库内的车辆被丢入河道,立即展开调查。经查,报警人陈某根(男,35岁,福州人)于11月18日17时许占用林某凯(男,47岁,福州人)地库车位。11月19日22时许,林某凯在联系不上陈某根的情况下,雇请龚某强(男,38岁,四川人)驾驶叉车将陈某根的车辆叉走并丢入河道。

目前,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铲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据一位网友爆料,在福建福州某小区,一位业主的私人车位被他人占用。车位主人打电话要求对方挪车未果,便叫来铲车将占用车位的车扔到附近的河里。车位的主人还在视频中说:“我也买得起这辆破车。”

11月20日中午,一名现场目击者告诉记者,这件事发生在19日深夜11点多。他路过流花溪时,刚好看到铲车把车扔进河里的全过程。在现场,他没有看到任何疑似车主阻拦的人。20日上午,他看到失联车辆已被打捞上来,现场设置了警戒线。

被扔进河里的汽车已被打捞上来。

涉事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两辆车都有自己的车位,把车扔进河里的车主当时确实把车停在了另一位车主的私人车位上。但他们并不清楚两位业主之间的具体纠纷。公安部门已赶赴现场处理此事。

这个话题引发了网友的热议,有网友表示,“这种做法没有法律支持,道德上是赞同的。”

也有网友吐槽:“铲车司机也是狠人,什么活都敢接。”

也有网友认为,虽然是对方先有错,但这种行为是不合适的:“很严厉了,这次是无理取闹。”

据海峡都市报报道,记者咨询了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的康国军律师。

律师康国军表示,如果停车位是车主购买的,占用他人购买的停车位侵犯了他人的所有权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,物权受到妨碍或者可能受到妨碍的,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碍或者危险。作为车主,车主可以要求他退出车位。

但如果业主维权不当,也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条,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但是否涉嫌犯罪,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确认。

但在此次事件中,叉车司机可能是在明知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疏忽大意或放纵,具体情况应由执法部门认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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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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